欠贷不还钱 安乡“老赖”被拘留 车被扣押

2020-07-01 11:55:41 红网
作者:顾关 周鹏 编辑:文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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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7月1日讯(安乡站记者 李欢 通讯员 顾关 周鹏)6月30日,安乡县法院依法对拖欠安乡农商银行不良贷款且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刘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扣押其名下车辆。

刘某被依法拘留。

为扩大经营,刘某于2017年12月30日与安乡农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借款合同两份。合同双方约定借款用途、借款最高本金、合同利率和逾期罚息利率等事项。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7日间,双方签订借款借据11份,刘某共借款2000万元。之后,刘某一直未按合约支付利息,安乡农商银行便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刘某仍未如期支付贷款利息(本金尚未到期)。之后,安乡农商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双方也曾多次达成和解协议,但刘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5月,刘某承诺于2020年6月15日前支付贷款利息230万元。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找后了解到,刘某有房屋租金、河道修复工程款等收入来源,但对于所欠贷款一分不还,属于典型的“老赖”,便决定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扣押名下车辆的决定。

下一步,安乡法院将加大对涉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案件的执行力度,用好用足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将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全面推动安乡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向纵深开展,维护县域金融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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