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开展渠江重点水域禁捕零点行动 守护水域生态环境

2021-01-04 11:38:09 靖州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璨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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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谢科带队在渠江水酿塘段执法检查_副本.jpg

靖州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谢科带队在渠江水酿塘段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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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餐饮店对菜单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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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超市对水产品的来源进行台账检查。

执法人员查看农贸市场水产店经营户进购和销售水产品的票据_副本.jpg

执法人员查看农贸市场水产店经营户进购和销售水产品的票据。

为扎实推进靖州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保护好全县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1月1日凌晨,靖州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重点水域禁捕零点行动,并重点对水产及渔具市场进行全面清查。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谢科参加。

行动中,联合执法人员整装集合,对渠江重点水域岸线开展巡查检查,全面清理水域非法捕捞网具,集中整治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泥鳅钓法”等方式的生产性垂钓行为。当天,未发现违规捕捞行为。

此外,执法人员还先后来到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渔具店,详细查看经营户进销货台账、票据,检查是否有购买、销售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电毒炸”工具、禁用渔具以及发布相关非法信息等违法行为。

经过前段时间的宣传教育,绝大多数的商户都对禁捕退捕工作有了深刻的认识,并积极支持禁捕退捕工作。

“支持政府禁止捕捞长江野生鱼,本人坚决只售卖合法正规程序来的鱼。”水产经营户邹星说。

本次行动进一步扩大了执法覆盖面,有效地震慑了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将突出源头监管,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斩断市场销售利益链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明泉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不食用非法捕捞的鱼类,共治一片蓝天碧水。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安排,从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实施为期10年的禁捕期,所有重点水域纳入禁捕期,禁捕区域实行“四清四无”,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进行非法捕捞,所有合法船只不得为非法捕捞提供服务。休闲垂钓遵循一人一竿一钩的原则,严禁视频锚鱼。

靖州有奖举报电话: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拨打110,12315,0745—8221397。(靖州站记者 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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