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肖肖 长沙报道
网络游戏幼龄化是这两年来较为普遍的一个社会问题,中小学生成了“吃鸡游戏”“王者荣耀”等游戏中的常客,因网游造成家庭经济损失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金额大 父母追讨难
“10岁孩子用爷爷手机玩游戏充值1万元”“8岁孩子拿妈妈花呗充值近3千”“12岁孩子用上‘网课’名义打游戏,先后充值2千多元”,近期红网《消费维权》收到多名网友投诉,反映孩子偷偷充钱玩游戏,家长发现后申请退款难的问题。
孩子游戏充值一瞬间,家长退款眼望穿。针对这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有了明文条款支持,家长申请退款是否顺利呢?记者调查发现,尽管最高法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但家长在退款维权时仍面临诸多困难,如“联系不上游戏公司”“举证难”“运营平台和游戏公司互相推诿”“拒不退款”“退款时间长”等问题,让消费者权益难以获得保障。
对此,红网《消费维权》栏目邀请了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律所的陈炳旭律师,针对未成年人充值行为是否合法、如何追回充值款等方面为我们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
游戏充值是否有效,8周岁是分水岭
在法律上“未成年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陈律师称,法律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八岁以下儿童游戏充值行为都是无效的,家长只要能证明充值行为是未成年人所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就应当返还充值款项。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这部分儿童对于其充值行为是否有足够的认知能力,是认定充值行为效力的关键。依据《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给出的意见,充值金额可以作为认定该行为效力的一个基础,对于明显超出未成年人能支配消费金额的,除非监护人追认,否则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退还。
如何举证维权?律师支招
陈律师认为,家长发现未成年人充值行为后,应及时与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表明对未成年人的充值行为不知情,协商处理退款事项;对于推诿责拒不退款的行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由于大部分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都是在瞒着父母的情况下进行,使得维权过程中取证难度大,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1、未成年人本人对于充值、消费记录,充值账号信息的陈述;
2、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的时间段是否与充值记录吻合;
3、未成年人的同学、朋友的证人证言。
尽管法律对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况做了规定,但在未成年人充值行为中,父母也负有一定责任,若对网络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