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自备消毒碗收“餐具费” 真的合理吗?

2021-03-15 09:57:51 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亚苹 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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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万家丽北路洪西小区附近的热饭热菜湘菜馆,茶餐(位)费为3元/人。受访者 供图

市民黄女士一行7人前往芙蓉中路上一家粤式茶餐厅用餐时,仅茶位费、消毒碗等两项在餐食之外的项目,就被收取了56元。受访者 供图

商家自备消毒碗供客人用餐,结账时却出现3元/人的餐具费;无条件配备大型消毒设备,转而将1-2元的一次性餐具转嫁给消费者;有的餐厅取消了餐具费,就改收茶水费、米饭费、调料费……这些外出就餐的“消费坑”,你踩过多少个?

尽管《湖南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也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餐位费,但三湘都市报记者走访中发现,有的餐厅仍在公开收取餐具费,有的则在未告知消费者米饭、茶水需收费的前提下“默认”提供服务。

吐槽

商家自备消毒碗,餐具费照收

2月13日,回衡阳老家探亲的艾女士与家人一行10人前往衡阳市万达广场大鸽饭用餐时,服务员主动将经过高温消毒但无任何包装的餐具摆至餐桌上,并在最后“悄无声息”地计入了结账单。

“明明是商家自备的消毒碗,竟然要每人3元的餐具费,结账单上,白米饭、餐具费、消毒碗3项的‘其他’栏费用,就付了38元。”艾女士表示,尽管商家在菜单上不算起眼的地方标注了纸巾、米饭、餐具等项目的收费标准,但对比其他连锁餐饮店免费提供消毒餐具的做法,大鸽饭的做法显得有点儿“斤斤计较”。

无独有偶。市民黄女士前往芙蓉中路上一家粤式茶餐厅用餐时,仅茶位费、消毒碗等两项在餐食之外的项目,就被收取了56元,占应付订单总额的10%。“茶水7元一位、消毒碗1元一位,这笔费用不秀气。”结账时,黄女士针对餐厅收取消毒碗费用合理性提出质疑,收银员主动提出免除7元餐具费。

走访

不收餐位费,就改收茶水费

除了向食客收取餐位费外,走访中三湘都市报记者还发现,一些提供自行消毒餐具的经营者,取消“餐位费”一栏后,开始巧立名目收取茶水费、米饭费等。如,位于万家丽北路洪西小区附近的热饭热菜湘菜馆,茶餐(位)费为3元/人;位于五一广场7mall三楼的乐刻时刻韩式创意菜,大麦茶为2元/位;悦读草堂私房菜馆,米饭费为2元/位、纸巾茶水费为3元/位。

“茶餐厅通常以人头数计量茶叶用量,如2人用餐配一包茶叶,5人用餐配3包茶叶,以此类推。”一位不愿具名的长沙餐饮从业者透露,餐厅将场地桌位占用、净化水、加热能耗、茶具清洁消毒等经营成本综合核算后收取的茶位费,是餐馆在经营过程中一块收入的“稳定流水”。

“一两块的米饭费、三五块的茶水费,相比动辄两三百的账单而言,餐位费数额小得不值一提,买单时也懒得计较,以免给同伴留下斤斤计较的坏印象。”传媒工作者陈小姐就坦言,不同于明码标价的菜品及酒水,餐位费、茶水费、米饭费经常被印在菜单上较为隐蔽的位置,结账时才被告知要求支付种种费用,如果用餐人数多,这也并非一笔小数目。

省消保委

商家自备消毒碗,不得收费

商家收取餐位费是否合规?《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餐具。

“根据规定,商家向用餐者提供自备消毒碗不可按位收费”,省消保委秘书长吴卫表示,开餐馆,不仅仅是卖一份饭菜,还应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干净放心的餐具、用餐环境都属于餐饮商家提供服务的范围。

“尽管餐饮企业在提供服务时会产生经营成本,但用餐时喝水、饭后用纸巾擦嘴都属于用餐正常行为,因此也该纳入餐厅的免费服务范畴中。”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钟文科律师认为,若餐厅的茶水、餐具、纸巾等是收费项目,也应当在消费者用餐前明确告知,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及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投诉或法律诉讼。

此外,开福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茶水费、米饭费等收费项目,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对消费者尽到告知义务;明文禁止的收费项目,不得向消费者收取,“12315、12345热线电话均可受理各类餐饮乱收费投诉,投诉受理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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