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共生 美丽湖南

2021-03-30 09:11:22 湖南日报
作者:彭雅惠 编辑:冯竞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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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发布的《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成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作为现代化新湖南的重要组成部分。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介绍,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省生态环境厅正对“十四五”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整体规划,确定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

精准协同,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全省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0.4%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以上……”

这是《纲要》描绘的“十四五”美丽湖南新图景,也是对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提出的高要求。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几年,我省加快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全面提升。”邓立佳说,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还要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

湖南96%的国土面积都属于长江流域,必须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推进各类关联性、衍生性生态环境问题系统整治,通过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问题整改,系统推进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推进“一江一湖四水”联防联治。湘江保护和治理,着力解决重金属超标问题,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突出解决资江流域锑污染、沅水流域锰污染、澧水流域大鲵自然保护区水环境风险等问题;控制洞庭湖总磷污染,到2025年,洞庭湖入湖河流控制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对重点区域进行治理修复,精准开展农用地污染耕地源头管控和安全利用,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污染地块准入,推进矿业转型发展和绿色矿山建设;对一般固体废物污染进行防治,到2025年全省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对危险固体废物加强防治,建设一批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到2025年全省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到2025年基本完成老旧汽油车辆及80%老旧柴油车辆淘汰,实现县级以上城市餐饮油烟治理全覆盖。

围绕如何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保护,省林业局表示,将在“十四五”期间实施“一核、四区、五化、七重”的战略布局。

“一核”指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四区”指长株潭绿心、武陵-雪峰山脉、罗霄-幕阜山脉、南岭山脉四大生态功能区,“五化”是实施科技化、法治化、再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七重”即开展林长制、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天然林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土绿化、林业产业发展、林业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

绿色发展,全面加快“减排减碳”转型

75家国家绿色工厂、7家国家绿色园区、40个国家绿色设计产品、6家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目前,我省绿色产业链正在逐步扩大、延长。

“十四五”期间,湖南将重点聚焦全省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实现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

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加强行业、领域节能管理,推动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赶超;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政策;积极使用可再生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节约利用水资源,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和重点地区节水开源;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支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一批矿业经济综合区、矿业产业园区和绿色产业发展示范区。

推动产业循环低碳发展,打造多元化、多层次循环产业链,推动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发展再生产业。实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建设工程,促进产业和园区绿色化、节能低碳化改造;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服务,鼓励以市场方式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培育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低碳交通工具;降低碳排放强度,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马栏山近零碳示范区建设。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广绿色产品,分类限制和禁止使用一次性产品,引导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节约、绿色、文明、健康方向转变。

完善制度,彰显湖南生态优势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而生态治理和风险防控,都离不开生态文明制度保障。

《纲要》提出,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我省长期以来坚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邓立佳介绍,“十四五”期间将深入推进“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市场机制,构建全民行动体系。

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责任体系,在领导责任上,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在企业责任上,提高企业治污能力和水平,实现所有排污单位许可证全覆盖;健全管理体系,加强“三线一单”管控,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完善长江经济带等多元化区域协调机构和区域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健全环境信用制度;健全监管体系,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扩大公众参与监督渠道。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建立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交易机制,形成生态资产确权、第三方核算、交易市场、转移登记与监管制度等完整的交易体系;探索制定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核算标准、核算评估机制和核算结果应用机制,建立生态产品数据库。

健全生态文明市场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创新补偿方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开展环境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完善生态环保多元投入,推广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构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基金、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链;完善资源市场交易,构建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推进园区污染第三方治理全覆盖,探索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开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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