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杨朝文 杨艳 长沙报道
1月1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经全体代表审议,并以电子投票表决的方式,《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获得通过,不日将正式实施。
一部地方性法规,为何提交省人大全会审议,它的重要性在哪里?又有何意义?
紧跟时代步伐,《办法》为乡村振兴提供强硬保障
作为我国的主要产粮区域,湖南省历来重视土地管理立法工作。1987年5月17日,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2000年3月31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对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国家层面,2019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改通过的《土地管理法》、2021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修改通过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均对耕地保护、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与完善。而湖南现行法规是二十多年前制定的,已经明显滞后。此次省两会审议通过《办法》则是紧跟时代步伐,加强依法行政的具体举措之一。
2021年湖南省人大立法工作安排满满,为何这部法规得以提交省人大全会审议呢?众所周知,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对于湖南省而言,当前正处于巩固脱贫工作成果,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节点,激活农村土地活力,农村宅基地产权明确、耕地保护等工作对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干货满满,《办法》给农民送上一份大礼包
经大会审议通过的《办法》总共8章60条,作为实施《土地管理法》的地方性法规,《办法》在吸收上位法的核心内容的同时,也根据湖南实际作出不少创新。
总体而言,《办法》相较以往,在耕地保护方面,明确了一项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土地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土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相比于省、市两级,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无疑对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现状更加熟悉,权力的下放,也意味着责任的下沉,这一责任体系的确立,无疑让耕地保护工作更加切合实际,耕地保护情况也直接与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考核挂钩。
同时,作为土地的经营权人,《办法》还明确了一项重大义务——耕地是用来种粮食的。《办法》明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占用耕地的,要补偿面积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违法占用耕地、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也将承担一定法律责任,此举也为粮食生产安全筑上一道防火墙。
在用地与管理方面,《办法》还明确了一项权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办法》中明确,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乡(镇)或者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这一规定的提出,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农村土地价值,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可以让农村空心房、闲置地入市变现,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活力。
在《办法》中,还以大篇幅内容提到了“拆”的问题。“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前,不得动工建设”“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后三个月内,对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将征地补偿费用足额支付到位”“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收支状况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监督。”整整一个章节的内容,将征地拆迁农民的知情权、同意权、监督权保护到了极致。
成效如何?已有村庄现身说法
沿着潭州大道向南走,进入长沙岳麓区坪塘街道后,一栋占地25亩的高楼拔地而起,显得格外耀眼。
这里就是被当地村民称为“致富楼”的物业大楼,也是目前湖南省集体经济归属下体量最大的综合楼。就在2021年11月4日,4657名红桥村村民等到心心念念多年的产权证,大家身份正式从村民转变成“股民”。
省人大代表、坪塘街道红桥村党总支书记曾志高介绍,起初大家并不理解村里为何要建这样一栋大楼,于是,红桥村村支“两委”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开展工作,普及“村强我富”理念,引导村民以土地、资金、资产、技术等要素入股村级集体经济,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
经过两年时间,崭新的物业大楼拔地而起。接下来,红桥村将启动红桥综合楼招商引资工作,并计划在5-10年时间力争做到“二、五、八”工程,即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2000万元、股权年人均分红达到5000元、集体财产总值8亿元的宏伟构想。“过去的闲置地变身为活泉水,项目将带动全村集体经济进入快车道,也是乡村振兴发展的长远之计。”曾志高说。
“为了保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顺利入市,规定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统筹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和用途,鼓励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曾志高看来,此举与《办法》中提到的相关内容不谋而合,《办法》的实施,将在更大程度上指导农村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村民谋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