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院审理案件入选为中部地区法院唯一

2022-02-18 09:30:08 湖南日报 编辑:翁子茜
字号:

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10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案例中,湖南省高院民三庭审理的佛山某贸易公司与长沙某贸易公司涉意大利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入选。这是中部地区法院唯一入选的典型案例,是湖南法院服务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生动司法实践。

据了解,长沙某贸易公司是在湖南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专营进出口贸易。佛山某贸易公司与长沙某贸易公司的涉意大利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涉案货物经海关查验并取样送检后,被认定为“成品皮革、皮革制品或再生皮革的边角料”,为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省高院审理后认为,涉案买卖合同的标的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该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合同无效。依法判决长沙某贸易公司返还佛山某贸易公司货款20余万元。

“既要依法保护,也要依法监管。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重要环节。”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省高院高度重视全省涉自贸试验区法律风险的预判与应对工作。省高院民三庭结合全国部分先行先试地区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实践经验和湖南近年来涉外民商事审判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形成《司法服务和保障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对策和建议》。同时,指导湖南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法院探索创新机制,通过设立联络站、推进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等方式,为湖南自贸试验区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下载时刻客户端浏览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