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4日讯(通讯员 田烨)“您好,您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我只喝了一杯,唉……”
“饮酒后不能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您的行为已经违法!”
8月3日01时03分,一辆号牌为湘UM5XXX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泸溪县武溪镇金天路武水二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发现欲掉头驶离,经拦停使用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杨某某呼出的气体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显示结果为53mg/100ml,经查证,杨某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的摩托车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责任强制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杨某某作出罚款2512元。
为切实加强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坚决防范酒驾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及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重拳整治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
行动中,执勤民警结合夏季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在白沙新老城区及浦市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科学部署警力,充分利用酒精检测棒、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按照“零容忍”的态势,严查酒醉驾、涉牌涉证、摩托车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同时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执勤民警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据统计,8月2日至3日共查获酒驾14起,仅8月3日晚就查获9起。
泸溪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驾肇事率高,社会危害性大,交警天天查酒驾,请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