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汪衡 通讯员 曾艳梅 吉首报道
“坪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龙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挪用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资金21余万元……,2023年8月龙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村主任职务被罢免。”近日湖南省吉首市矮寨镇坪朗村召开党员大会,会上通报了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龙某等违纪违法行为。
这是去年以来,吉首市纪委监委聚焦村干部在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存在的微腐败问题,重点查办的一批典型案例之一。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吉首市纪委监委采取创新监督手法、压实部门责任、严肃执纪问责、推动完善机制等措施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重点治理,推动健全了“三资”管理体系,规范了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筑牢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防线。
深化立体监督,确保权力透明。探索推行村级纪检监督员综合管理改革,将监督“探头”延伸至基层每处神经末梢。按全市村(社区)总数的50%配备68名村级纪检监督员,每月巡村入户,列席村权监督月例会,“点对点”“面对面”蹲点式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过程监督。以清廉吉首建设为抓手,推动农村集体“三资”支出公示公开有效落实,创新利用“湘西为民”监督服务微信群、“互联网+监督”和“监督一点通”三大平台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赋能增效,推动财政和农业部门录入“互联网+监督”农村集体“三资”公开事项28项,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土地征收、集体经济改革等纳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监督事项。
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部门履职。着力推动本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主体责任。推动出台《吉首市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和定期报告制度(试行)》等政策性文件14个;督促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并每年进行动态更新。截至2022年底,共清查144个村级账面资产总额73000余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4000余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总面积125.2万亩(其中农用地总面积122.8万亩),为下一步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执纪问责,释放从严信号。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小微权力”运行,坚持严的基调,以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抓手,大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存在的微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层层传导压力,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确保工作实效。2018年以来,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线索35个,组织处理18人,党纪政务处分21人,收缴资金179.72万元,退还群众资金5万元。
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聚焦日常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进一步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和部门监管制度机制,按照“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的路径和方法,一方面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提级监督试点、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推进清廉吉首建设等一系列重点监督内容当中;推动本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修订完善村(社区)的财务预决算管理、开支审批、财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10余项制度,进一步把村(社区)干部的“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化、程序透明化、制度规范化、操作阳光化。
来源:红网
作者:汪衡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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