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8月开始,韶山市以整治社会信用秩序,优化金融环境,提高金融运行质量为创建重点,有效实现了金融机构无亏损、金融秩序无混乱、金融债权无悬空、金融部门无违规违法案件的“四无”格局。经济金融实现良性互动、稳健运行,并于2012年12月通过了省金融创安领导小组的验收。
至2012年底,韶山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6亿元、各项存款37.34亿元、各项贷款16.49亿元,在全省金融生态评估综合排名中位居第三。
全市的不良贷款余额、比率也连年“双降”。在2012年,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分别从2010年的7647万元、8.45%,下降至2012年的3760万元、2.28%。
来源:红网湘潭站-湘潭晚报
作者:丁玉洁 刘湘利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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