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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摩托霸占公共停车位 不到店内消费就不让停车

来源:红网-长株潭报 作者:胡芳 编辑:王娉娉 2013-05-27 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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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株洲市人民路,两台摩托车“手牵手”霸占两个汽车停车位。本报记者胡芳摄

  红网株洲5月27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胡芳 通讯员 胡胜兰)“每天早上到中午,人民路贺家土那就有两台摩托车停在汽车泊车位里,持续了一个多月了。”家住株洲市人民路的彭先生给《长株潭报》打来热线,希望能帮忙管管占位的摩托车。

  在交警的干预下,占位摩托车最终被移走。芦淞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私占停车位是违法行为,民警在巡逻中一旦发现将予以制止。

  市民:公共停车位被占,想停车没位子

  5月24日上午9时,人民路贺嘉路口北端,两台反光镜严重破损的摩托车背靠背地停在了相连的两个道路泊车位内,中间用红色的链条锁锁着。原本想停靠的汽车见状,只好继续往前开,再找车位。而人行道上摩托车停放区却很空。

  在两台摩托车附近看不到车主,而旁边一家“崔记虾蟹美食”店正大门紧锁。记者从旁边门店打听得知,这两台摩托车正是该店的。“他们现在没做午餐,就停了车占位咯。”而相隔不到10米处,另一台摩托车也逆向停在了汽车泊车位内占位,而旁边的门面也是大门紧锁。

  彭先生说,由于这里是株洲有名的宵夜一条街,每天晚餐到深夜,附近门店的老板,就会拿凳子或者摩托车占位。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况,本想临时停靠下的彭先生,只好将车开走。“这是公共资源,不是某个店专用的。”

  附近居民介绍:“不到店内消费就不让停车。”好几位附近的居民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交警:私占停车位违法,发现后将制止

  拨打了株洲市芦淞区交警大队的报警电话后,很快,路面执勤民警赶到了现场。见到民警到来,饭店老板露了脸。对于民警让他移车的要求,老板不乐意了,“他们(其他车子)可以把车停到旁边的停车场(旁边有收费停车场)去,不要断了我的生意,我们每年也是交了好几万的税的。”

  “你这是占用了大家的公共资源,这不是你一家门面所有,大家都有权享受的。”民警金锐说,“这次先警告,并不处罚你,赶紧把车移走。”老板磨磨蹭蹭地将一台车移开,想等着民警离开,应付了事。“那一台也要移走。”可店老板却表示自己没钥匙。于是,民警只好几人一起将车抬到了人行道上。

  芦淞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夜宵店老板私占停车位是违法行为。公共临时停车位是供市民临时停车使用,是公共资源。采取摆放锥形桶、拉线等方式来占用,危害正常交通秩序,民警在巡逻中一旦发现将予以制止。

  昨日上午11时,记者再次回访,一辆黑色小车停在了停车位内,没有看到占位摩托车。但附近居民反映,夜晚还是有用凳子占位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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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拟对路边停车位收费

  停车难,车位利用率不足等问题,随着日益增长的机动车数量而日益明显。据了解,从去年开始,株洲就拟对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目前,该政策尚在调研阶段。

  相关数据显示,城区利用车行道、人行道规划的车位约有1万个左右。而城区小型汽车就达到了11万台(截至4月底)。由于不需要支付费用,车位常被一些车辆长时间占用,周转率低,公共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通过停车收费,利用经济杠杆缓解停车资源不足,实现公共停车资源使用率最大化。

来源:红网-长株潭报

作者:胡芳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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