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的一天,龙某陪伴好友吴某到花垣县某婚纱店拍结婚照,龙某趁新娘吴某新郎彭某换装之时,偷走吴某放在包内用于结婚的黄金项链、戒指及手链,后吴某发现首饰不见,到处寻找未果而向公安机关报案,也不曾怀疑过身边这位好友,直至此次案发,被害人吴某才得知当初偷走首饰的是自己的好友龙某。
案发后,身边好友都不敢相信当时最信任的朋友变成了盗窃嫌疑犯,纷纷感慨交友不慎,而龙某自己也是悔不该当初。
6月3日,花垣县人民检察院以龙某涉嫌盗窃案向花垣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红网
作者:龙庆军 黄满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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