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2013年3月24日,衡南一中组织考试,很多外地考生在一中参考。衡南县向阳中学两名初中学生罗明、阳抗从中看到了“机会”,二人找到已经辍学两年多,在社会上游荡的倪永,告诉他衡南一中考试,有很多外地学生在一中附近网吧上网,可以搞点外地学生的钱来用,倪永欣然同意,并联系了经常在一起上网的朋友刘宏(另案处理)。当天晚上21时许,倪永和另一朋友阳江(另案处理)在向阳镇合家欢网吧与驾驶面包车前来的刘宏碰面后,又接上罗明、阳抗以及同是初中生的刘志、陈隆,一行七人坐刘宏驾驶的面包车来到一中门口,因外地学生已于当日下午考完离开未找到下手目标。
倪永等人认为学校附近网吧肯定还有学生在上网,可以找人下手,便到金鑫网吧附近守候。恰逢衡南县职业中专学生罗建、阳耀、全函等人欲到金鑫网吧上网,倪永等人拦下他们,抢走了104元钱现金。阳耀被抢了84元现金后一直恳求倪永等人把钱还给他,倪永对阳耀说:“如果你去网吧喊你的朋友或者认识的人出来,我们在他们身上抢得的钱超过了84元钱,我就将你的84元钱全部退给你,如果没有这么多,你的钱就没有退了”。阳耀无奈之下,答应了倪永的无理要求。倪永等人将全函扣在面包车上,让阳耀进入网吧喊出抢劫目标。阳耀进入网吧告诉同学刘凌等人说全函被人扣在外面,刘凌等人便走出网吧质问倪永等人为何要抢其同学的钱,扣下其同学。倪永等人觉得刘凌口气大,便一齐上前殴打。刘凌被打倒在地后,从地上挣扎爬起来逃进金鑫网吧,倪永一伙又冲进网吧将刘凌拖出来对刘凌搜身,未搜到钱后才将刘凌放走。经鉴定,被害人刘凌的伤势为轻微伤。倪永等人抢到现金后,当晚将钱用于包夜上网至次日早上。
案发后,未成年的倪永、罗明、刘志、陈隆、阳抗被抓获归案,并移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文中均为化名)
来源:红网
作者:龙丽娟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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