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6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施泉江 周巧林)今天上午,长沙县交警大队新安中队民警在星沙镇板仓路巡逻时,发现一台号牌为湘A18831的白色金杯面包车搭载有9名幼儿园学生,但车身并未粘贴校车标牌。按照相关规定,该车被依法暂扣,交警将对驾驶员王某平处以罚款2万元、驾照扣12分、吊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经查,此车系星沙飞飞幼儿园“校车”,此前曾作为校车使用,但在校车使用许可申请中并未取得新的校车使用标牌,驾驶员王某平为幼儿园园长,未取得校车驾驶许可。王某平持有C1驾照,这台11座的金杯面包车为中型车辆,必须持B1照及以上驾驶证才能驾驶。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