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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业主卖房后户口未迁走 现业主孩子要上学落户遇阻

来源:红网-长株潭报 作者:伍婷婷 编辑:杨洁 2013-06-11 16: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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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茶陵的张先生眼看着6岁的孩子马上就要入学,可是3年前他在株洲市天元区政华小区买的二手房,前业主的户口一直未迁出。他拨打了《长株潭报》新闻热线,希望本报能提供帮助。在记者的协调下,6月6日上午,他和前业主商定了解决办法。

  3年前买的二手房,还是前业主的户口

  张先生在茶陵一中工作,2010年在株洲市天元区政华小区A栋买了套二手房,准备孩子上学时搬过来。这套二手房有132平米,当时他一次性付清36.8万元,手续办齐后,大概花了40万元。“当时我们就在附近找了房产中介,钱一次性付清,房产证、国土证等证件都是一次性办好的。”

  房子买好后,反正孩子还小,没到上学年龄,所以张先生家人也没去管落户的事情。可现在孩子6岁,马上要就近入学,他急了。

  前业主已离婚,迁户口不方便

  张先生没想到,这三年来,余先生家发生了变化,他和妻子离婚了,只是一直没跟张先生挑明。受张先生委托,记者致电余先生时,他说,他是湖北武昌人,跟妻子离婚后,若是将户口迁出,他不知道落户到哪里。余先生说他也在想迁户口之事。

  6月5日下午,张先生从法院一朋友的口中得知余先生已经和妻子离婚,他现在迁户口不方便。当记者就双方情况进行了解后,发现两人其实是缺少沟通。于是记者建议张先生再打一次电话,亲口问问余先生的情况。张先生同意了。

  双方达成协议

  6月6日上午,张先生再次跟前业主余先生商量迁户口之事,得知对方情况后,提了两个方案帮助余先生迁户口,其一,就是张先生是户主,余先生不用从原户口迁出,可以将户口挂靠在他户头上;其二,若是余先生同意,他想办法将余先生的户口放到朋友单位的集体户口里,他随时可以迁出。余先生同意了这个做法。

  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派出所户籍室民警说,原户主未迁出、新户主迁入难的问题他们也碰到过,双方一起协商解决是最好的办法。按照户籍管理相关规定,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立一个家庭户,以主管人为户主。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后,只有原住户迁出后,房屋产权所有人才能申请将户口迁移到该房产所在的地址上。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可持《房屋产权证》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迁移户口。

来源:红网-长株潭报

作者:伍婷婷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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