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泸溪县物价局: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筹建蔬菜大棚

来源:红网 作者:谢文馗 编辑:王津 2013-07-10 15:44:56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泸溪站7月10日讯(通讯员 谢文馗)价格调节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解释: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是国家重要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
  
  今年来,泸溪县物价局多次跑州进省汇报价格调节基金工作,争取到了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菜蓝子建设专项资金,利用专项资金在武溪镇五里洲村建蔬菜大棚50个。为确保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安全使用,该局建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重点资金项目管理领导工作小组,对项目资金实施时时监控跟踪管理,把专项资金的每一分钱都用到实处、明处。
  
  为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惠民稳价的作用,促进蔬菜生产发展,稳定菜蓝子商品市场价格,保障市场供应,该局还与蔬菜生产户签署“湖南省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项目协议书”,为下一步建立蔬菜平价直销店,居民吃上便宜蔬菜奠定了良好扎实的工作基础。

来源:红网

作者:谢文馗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3/07/10/4282102.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