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讯 据常德晚报消息 (通讯员 吴苑子)日前,安乡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为女方患红斑狼疮被丈夫抛弃的婚姻纠纷,经法院判决离婚,男方支付6万元生活扶助费。
徐某和丈夫张某2002年登记结婚并生有一子。婚后初期,两人和和美美。天有不测风云,2007年徐某经医院诊断身患红斑狼疮疾病,先后就治安乡、长沙、北京等地医院不见好转,夫妻关系开始不和。2009年,张某离家出走,对妻子和儿子不闻不问。徐某只好起诉求助法院,要求张某履行扶助义务并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双方分居有四年,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请求应当支持。原告徐某身患重病后,被告张某没有担当起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应当承担对妻子适当的扶养义务,对此判决原、被告离婚,被告张某支付原告徐某6万元生活扶助费。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吴苑子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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