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被丈夫打得遍体鳞伤,现在在市二医院治疗
记者 张东方 摄
红网综合讯 据株洲晚报消息 “如果不是在朋友的婚礼上认识他,也许我不会被打得鼻青脸肿。”昨天,因受家庭暴力,被民警解救出来的陈敏(化名)躺在市二医院的病床上说,近半个月来,她多次被老公实施家暴,身体被打得到处是淤青,连嘴唇都被刀划开一道口子。
报警:
一宾馆内接连传出女人的哭叫声
7月22日晚上11时许,响石岭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称,响石广场附近一宾馆接连传出女人的哭叫声。当即,派出所教导员李伟华和副所长欧阳兴绰带领民警赶到该宾馆的206号房间盘查。
房间有3名女子,其中一名女子身上到处是伤。受伤的女子称,身上的伤全是她老公造成的,她老公住在205号房间。随后,民警控制了205号房间的两名男子。经受伤女子指认,其中一名叫易明(化名)的就是她老公。
受伤的女子叫陈敏,今年3月份与易明结婚。7月8日以来,易明经常对陈敏实施家暴。
受害者:
全身多处受伤,两处伤口感染
陈敏今年33岁,内蒙古人,2003年到株洲打工。易明今年35岁,株洲本地人,在响石广场附近开了一家典当行。
今年2月,陈敏参加朋友婚礼时,认识了易明,一个月后两人便扯了结婚证。
7月8日,易明以怀疑陈敏用QQ等手段监视其生意和电话为由,对陈敏实施了第一次家暴。“7月8日起,一直到民警将我解救出来前,隔几天易明就会随便找个借口将我毒打一顿。最让我感到恐惧的是,易明吃麻古(麻古是毒品的一种),只要他吃了麻古,就会对我拳脚相加” 。
昨天上午10点多,记者在市二医院骨科见到了陈敏。她头发蓬乱、面部肿胀、下嘴唇有一道伤口,双脚膝盖均有刀伤,手部和腿部有多处淤伤。
市二医院主治医师罗灿称,陈敏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两小腿的伤口已被感染。
陈敏说身上的伤都是老公打的,膝盖和嘴唇上的伤是用刀割的。
记者与陈敏聊天时,她给朋友打了个电话,请求朋友到医院照顾她,但朋友称眼下自己并不在株洲。挂了电话后,陈敏的眼泪夺眶而出。
陈敏说,她曾经离异,易明也是离过婚的。“我现在被易明打成这样,怕娘家人担心,根本不敢告诉父母。我现在就希望早日养好伤,回内蒙古老家”。
警方:
实施家暴者已被拘留
对丈夫伤心透顶的陈敏,希望法律追究他刑事责任,并要求离婚。“我跟民警说想见见易明的母亲,民警已答应通知她。因为我结婚后,一直将易明的母亲视为自己的母亲,希望她能给我一个说法”。
响石岭派出所副所长欧阳兴绰称,易明有吸毒前科,且在今年5月殴打过另一名女子。22日晚上,民警在易明住的宾馆房间内,发现了吸毒工具。“因为夫妻之间的吵架、打架,造成任何一方重伤以下的情形,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现在陈敏的左手被打成骨折,属于轻伤,只要陈敏愿意追究易明的刑事责任,我们将会配合取证。陈敏已经要求我们追究易明的刑事责任,我们将会展开调查。现在易明已被我们拘留。”欧阳兴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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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容忍第一次
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市妇联:上半年共接到58起家暴投诉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刘莎称,今年上半年共接到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投诉共计283件。其中,197件与婚姻家庭投诉有关,而家暴投诉占了58件。
刘莎说,家暴一般发生在家庭中,以一方控制另一方为目的,用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暴”行为是对公民权利的侵犯,是法律所禁止的。
“对待家庭暴力,遭受暴力一方要做到零容忍。因为第一次家庭暴力大部分是丈夫在家里实行强权统治的第一次尝试。如果容忍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的家庭暴力,而且一次会比一次严重。所以,我提醒市民,一定要对家庭暴力说‘不’。”刘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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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曾殴打前女友
本报5月18日刊发了《遭前男友多次捆绑殴打、用火烧,31岁女子遍体鳞伤,母亲愤而报案》一文,称石峰区一名叫易明(化名)的男子,将前女友包美打得遍体鳞伤,甚至用打火机烧包美的身体。经证实,易明与上文中陈敏的老公是同一人。
去年12月中旬开始,包美先后遭到了易明10多次殴打。在包美提供的QQ空间日志中,记载了她每次挨打的情景,其中有揪头发、用打火机烧、用铁棍打等各种情形。去年包美30岁生日那天,易明还在石峰山上殴打她。
但因为深爱着易明,包美一直没报警。今年3月,包美和易明分手。5月11日,易明发短信给包美,说和包美做个了断。不料随后两天,包美遭到了非人的虐待。
5月13日、14日两晚,在典当行,易明用铁链捆绑住包美,用钢筋打她,用水果刀戳他,拿防风打火机烧她。
5月15日,包美的母亲接到女儿的求救电话后,立即向警方报案。
但昨日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易明被拘留后,包美还到派出所去看望了他。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张东方 王磊 刘碗林 吴美清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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