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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踩点晚上入室盗窃 被发现后将屋主杀死

来源:红网 作者:凃文璠 肖曙光 编辑:王津 2013-07-24 09: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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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雨湖站7月24日讯(通讯员 凃文璠 肖曙光)7月23日,家住湘潭县杨家桥镇某村、现年35岁的男村民、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本案系一起因入室盗窃,意外遭遇曾经认识的该房屋女主人,为灭口竟然持刀将其杀死的案件。

  据检方审查认定:2013年4月,犯罪嫌疑人李某经事先2次“踩点”,了解到湘潭市雨湖区某村女性被害人伍某(56岁)的住所白天经常无人在家,便锁定该户为偷盗目标。同月22日19时许,李某携刀采取踢门入室的手段,从该房屋后门潜入伍某的住所。犯罪嫌疑人李某入室后,先上至2楼进行偷盗无果,在下楼梯时正好被与此时回家的伍某发现,伍某认出李某并见其身上携带有单刃刀便责问“你不就是想要钱吗?”犯罪嫌疑人李某同时也认出伍某原系自己常去吃饭某饭店的老板娘,便随即拿起放在该楼梯间的一把羊角铁锤对伍某头部进行了击打,伍某当即倒地呼救,当犯罪嫌疑人李某再次对伍某击打时,因击打在旁边的沙发上致铁锤头与手柄断裂,遂一面用手捂住伍某的嘴巴,一面抽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刀猛刺伍某的头面部,接着又捡起铁锤锤头朝伍某的头部击打。此时,犯罪嫌疑人李某听见屋外有摩托车声,慌忙抢走伍某身上现金1000元从后门逃离现场,伍某当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检验,死者伍某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戳枕部右侧致右侧颈外静脉离断引起快速大量出血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6月2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外逃期间被贵阳警方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00年因寻衅滋事被判刑4年,服刑期间又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加刑8年,2010年刑满释放。

  检察官提醒,本案被害人的不幸遇难,确实给了我们这样的警示:当屋主在室内意外遭遇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作为自身防卫条件弱势的当事人一方,切莫孤身羁留现场与犯罪嫌疑人对峙,应当在以保护自身安全为前提下,及时脱离犯罪现场报警呼救!才能有效阻止或抓获犯罪嫌疑人,保护自身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避免发生诸如本案被害人这样因处置失措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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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凃文璠 肖曙光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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