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杨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出狱后,因没有正当职业,杨某又购买毒品进行贩卖。2013年3月30日15时许,杨某在靖州县“橡园宾馆”门口贩卖一小包冰毒给吸毒人员王某,得人民币200元。2013年4月6日16时许,杨某接到李某要购买白粉(海洛因)的电话,遂驾驶一辆红色奇瑞车将一小包海洛因送至靖州县“惜园宾馆”门口的李某手中,得人民币190元。
正当杨某沉醉在自己编织的快速发财梦中时,靖州县公安局民警接到举报,于4月7日在靖州县“凯城宾馆”将杨某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查获海洛因1.5克。
来源:红网
作者:邓利平 戈亚敏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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