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南8月1日讯(通讯员 郭琴)男子明知他人贩卖毒品,为多赚取的士费,居间介绍他人买毒。案发后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上线,获从轻处罚。7月31日,经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衡南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被告人陈某系出租车司机,认识贩毒人员陆某(已提起公诉),其为多赚取的士费,明知陆某贩卖毒品,仍居间介绍其同学胡某分别于2013年3月38日、2013年5月15日向陆某购买共计700元的毒品(冰毒和麻古),被告人陈某共获得200元运费。
案发后,被告人陈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获陆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刚明知陆某贩卖毒品仍居间介绍他人购买毒品二次,并提供运输服务,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陈刚能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贩卖人员,有立功表现,庭审中认罪态度好,如实供述其罪行,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郭琴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