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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贩毒 数罪并罚入狱两年半

来源:红网 作者:郭琴 编辑:高芹 2013-08-01 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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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衡南8月1日讯(通讯员 郭琴)一男子曾因从事“地下六合彩”活动被判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思悔罪,为牟利竟贩卖毒品。8月1日,经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衡南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撤销原缓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罗某为牟利于2008年下半年至2010年8月期间,在衡南县冠市镇从事“地下六合彩”活动,于2011年5月13日被衡南县法院判决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2年11月19日19:00,罗某为牟利,在衡南县花桥镇金隆宾馆108房以500元的价格向吸毒人员罗某某贩卖2小包冰毒(约0.8克),罗某某当场付给罗某现金300元。罗某某购得毒品后与罗某等人在宾馆一起吸食,刚吸完1小包冰毒就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公安民警从现场和罗某身上共缴获冰毒7小包共重2.68克。经鉴定,从缴获的毒品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即冰毒)毒品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罗某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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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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