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王女士提供的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可以看到,8月4日上午8:21,一辆牌照为湘B991**的银色越野小车沿株洲大道行驶至与奥林匹克路交汇处时,突然从右侧车窗抛出一个白色物体,驶近一看是一个白色的塑料袋,使原本整洁的道路变得不再干净。王女士称,视频是朋友的行车记录仪拍的,叮嘱她一定要交给交警部门,对这种不文明的驾驶行为进行处罚。
天元交警大队民警看过视频后表示,这段视频完整清晰的记录了小车违法过程,可以作为处罚依据。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小车因向道路上抛洒物品,将被处以100元罚款。民警随后联系了车主余女士,她表示对车子违章的事并不知情。原来,当天上午她将车子借给朋友送小孩去上培训班,白色物品可能是孩子丢出的早餐袋。余女士表示她愿意代朋友向环卫工人道歉,以后也会及时教导孩子不要乱扔垃圾。
交警部门表示,市民可以将拍摄的违法行为在三日内,交到各交警大队,并注明时间、地点、举报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而从7月24日起,举报酒驾、无牌无证等12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可以获得10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
来源:红网
作者:许琳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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