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1岁的张建文,湖南醴陵市人。2013年1月23日7:00,张建文因为向父母讨要2000元现金未果,一气之下用打火机点燃木材纵火烧自家的两间房子,因抢救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4月12日18时许,张建文再次向父母要钱未果,后经当地村委会调解,由其父母给张建文3000元外出务工。次日上午9时许,张建文因父母未兑现该3000元的承诺,心生怨恨,用打火机点燃自家床上被褥,后去了当地一家网吧上网。幸被途经此处的村民杨某发现,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因火险抢救及时,未造成附近邻居家损失。案发后,张建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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