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8月12日讯(分站记者 林畅 通讯员 张晓春)肇事逃逸、驾驶走私机动车、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对于这些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要通过您的举报,一经交警部门核实,将获得相应的奖金,最高可获得1000 元。近日,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特此开辟举报电话专线———0731 -88757277。
《湖南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日前已正式实施,呼吁交通参与者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有奖,举报保密。”
据介绍,12 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后可获奖励。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重复奖励;举报人举报同一机动车和驾驶人同时存在符合奖励情形的多项违法行为的,可按照本办法逐项实施奖励,但最高不超过1000 元。
“考虑到122 报警电话线口仅能满足交通应急报警的需求,特此开辟专线专门接受举报。”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群众将报警应急电话更多的留给突发警务,举报咨询类请拨打88757277。
交警提醒,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时,举报人应提供真实个人资料,详细说明违法行为时间、地点等。举报人信息将完全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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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
(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500 元;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奖励500 元;
(三)驾驶走私、被盗抢机动车的,奖励500 元;
(四)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奖励400 元;
(五)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奖励400 元;
(六)驾驶运载危险物品车辆违反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奖励400 元;
(七)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 元;
(八)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奖励300 元;
(九)连续驾驶营运客车超过4 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 分钟的,奖励300 元;
(十)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奖励200 元;
(十一)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客的,奖励200 元;
(十二)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100 元。
交通违法曝光台
来源:红网
作者:林畅 张晓春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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