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受害人小珍因结婚后与丈夫关系不和,便回娘家居住,期间与丈夫没有往来。2012年12月17日,小珍母亲发现小珍身体有些异常,带其来到医院检查,医院诊断结果竟是小珍已怀孕四个多月。在母亲的追问下,小珍才告诉母亲同村的卢某曾在自己放牛时把自己抱到山上睡过几次觉。2012年12月24日,小珍母亲向沅陵县公安局盘故乡派出所报案。
沅陵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卢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被害人小珍系智力残疾之人,无性防卫能力,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违背了妇女意志,侵害了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其行为构成强奸罪。2013年8月19日,沅陵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卢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来源:红网
作者:刘小凤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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