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站8月23日讯(分站记者 黄飞虎)2013年6月3日,岳阳县新墙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汨罗籍男子李小平所驾驶的摩托车与岳阳县新墙镇居民古昭平所驾驶的摩托在行驶过程中相撞,双方均受伤送医院救治,新墙交警中队查明认定,古昭平负事故主要责任。伤重一方古昭平家人因不满李小平未付所要医疗费用,组织人员强行扣押李小平一台挖掘机40天,后又被新墙镇交警中队以李小平未交足事故处理押金为由,承继扣押至今。
李小平反映:交通事故发生后,一直寻求基于事故责任划分而定的合理赔付,但对方罔顾划分的应负责任,一昧强求其支付全部医疗费用,6月21日下午组织十多人强行抢走扣押其与他人合股购置、从事挖砂作业的挖机。
李小平向新墙镇派出所报案,该所对这一明显侵害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处理极为消极,多天之后,李去派出所询问挖机去向?谁参与强抢、扣押?派出所民警就是一句“不知道”,我气愤他们不作为,他们竟然拿话哽我:‘不作为就不作为!’,这样的警察还能让百姓依靠、信赖?
更有甚者,是古昭平家人慑于法律将所扣挖机送至新墙交警中队后,事故处理交警竟逾越职能权限,以李小平未交足事故押金为由不解除非法扣押。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决无权力扣押当事人与案无涉的大型生产机械,李小平以法为据质疑抗议这是对其合法权益的侵害,事故处理交警态度强硬,说合不合法是“领导指示”这样处理。
至8月21日,李小平已向新墙交警中队交付所需押金4万元中的2.5万元,“双控”存折1.8万元未被新墙交警中队接受,挖机仍处在新墙交警中队扣留中,李小平经济损已接近20余万元。
记者多次就此事与岳阳县交警部门联系采访,均无回应。岳阳网将继续关注。
来源:红网
作者:黄飞虎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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