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9月11日讯(分站记者 林畅 通讯员 杜外 姜晓阳)热情的接待、高利润的诱惑,不少保险代理人通过误导客户,让储户存款成了购买理财产品。近年来,长沙县存单变保单的情况越来越多,银行代理保险产品时违规销售、误导客户的问题比较突出。长沙县司法局提醒,储户应警惕存单变保单,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需谨慎。
胡女士是长沙县白沙镇居民,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计。2008年的一天,怕自己乱花钱,胡女士准备将自己辛苦攒下的一万元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到银行。
胡女士刚踏进银行营业大厅,立即就有工作人员迎上来询问,在得知她是存钱后,工作人员热情地讲解说银行正在开展存款赠保险活动。见胡女士没有心动,该工作人员立马详细地向她讲解该项保险如何如何划算、收益如何如何高等内容。“按照目前的分红利率,五年可以得到2800元,而且存款性质并没变,只是赠保险而已”。
碍于工作人员的热情,胡女士未再回绝,对方见她并无反对,则继续为她跑前跑后,又填表又盖章,将有关手续都代办了。
今年9月,存款到期,胡女士取款时才发现自己所持的并不是储蓄存折,而是某保险公司的保单,存款利息本应是2千多元,却仅剩1千余元的受益。
“存单怎么就被偷梁换柱变成了保单?”带着疑问,胡女士找到保险公司要求给说法。相关负责人回复:胡女士所办的是分红保险,这是一种具有风险投资的理财产品,因经济形势下滑导致了分红收入低于银行存款利息。
“为什么是银行工作人员在推销保险?为什么在本人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就办理了这种保险?”胡女士对于解释很气愤,
了解情况后的长沙县司法局白沙司法所及当地综治办涉入协调。经查,胡女士并未签署任何合同条款,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由当时负责推销的工作人员代理签字,且银行在推销分红型理财保险产品时,确实存在一定的误导行为。经多次协调,最终获得部分补偿。
“因为未签字,所以协调后获得了部分的补偿。一旦是居民本人签字,保险合同就已生效,难以维权。”长沙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提醒,储户选择保险产品时,应以合同相关条款为主要依据;要慎重签订保险合同,储户在办理存款时一定要明确告知业务员是办理存款,同时一定要看清楚相关单据和出具的主体单位,只有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在真正了解清楚的前提下,才能签字;遇到“存款变保单”的问题,应注意保留书面证据和其他证据,通过人民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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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畅 杜外 姜晓阳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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