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7日,被告人杨某某因手中没钱了,独自一人来到华容县南山乡南竹村六组地段寻找作案目标。当被告人杨某某发现被害人家的一头水牛系在被害人屋后的树上时,趁机将其偷走。次日上午,杨某某向他人出售偷来的牛时,被人发现,杨某某便弃牛逃跑了。2012年11月30日,被告人杨某某到华容县公安局大乘寺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经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某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陈丹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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