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中旬,被告人徐某谎称有关系,可以办到廉租房,戴某、王某就让其帮忙办理,徐某以办理廉租房要请客、送礼,两次骗取戴某现金4400元、王某3400元。2013年1月底,徐某谎称办理廉租房需要抓阄,想避开这个程序需要找关系、送礼,于是戴某又给了徐某现金2400元,王某知道后,为了能找一个楼层好一点的廉租房,也给了徐某3000元。戴某的侄子听说徐某可以办到廉租房,便让徐某为自己办一套。徐某答应后,戴某侄子给了徐某现金5000元及香烟两条。经鉴定香烟价值1580元。2月4日至9日,为了感谢徐某为其办理廉租房,戴某给徐某送了两条香烟。经鉴定,价值142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徐某到案后如实的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案发后退清了全部赃款,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段佳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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