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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 多次盗窃又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戈亚敏 编辑:刘飞越 2013-09-24 16: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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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靖州9月24日讯(通讯员 戈亚敏)龙某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多次盗窃,严重侵害他人财产安全。2013年9月23日,湖南省靖州县人民法院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龙某某涉嫌盗窃一案公开判决,判处被告人龙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1年10月,被告人龙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出狱后,因没有正当职业,杨某又开始着手盗窃。2013年5月11日14时许,龙某趁李某卖衣服之机,把其放在收银台抽屉里的钱包偷走了,钱包内有一串钥匙,其本人身份证,两张银行卡,一个银耳环。尝到“甜头”后,2013年5月下旬一天14时许,龙某在一家婚庆店盗走一台黑色金立GN708W手机。2013年7月10日15时许,龙某乘杨某在车上睡着之机,将杨某放在汽车美容店内货架上的一台黑色Ctyon牌TE800S型手机盗走。
  
  7月10日16时许,正当龙某在靖州县火车站广场寻找“猎物”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经讯问,龙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三次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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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戈亚敏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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