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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工作站人员玩忽职守 403.9立方米天然林被滥伐

来源:红网 作者:戈亚敏 编辑:高芹 2013-09-24 11: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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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靖州9月24日讯(通讯员 戈亚敏)被告人杨某某在征得站长黄某某(已判刑)同意后,在承包人员陈某、李某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放任砍伐人员砍伐造林,玩忽职守造成403.9立方米天然林被滥伐。
  
  湖南省靖州县人民检察院接到案件后,迅速对案件进行审查。2013年9月22日,靖州县人民法院对靖州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涉嫌玩忽职守一案开庭宣判,判决杨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0年6月左右,靖州县江东乡人陈某、李某相邀到文溪乡鸿陵村3组承包山场造林。9月17日,陈某、李某与15户村民签订了将“矮天堂”、“梓木山”山场用于营造原料或用材林的承包合同。然后陈某到文溪林业站办公室找到黄某某表示可以准备造林了。黄某某和营林员杨某某明知“梓木山”“矮天堂”为有林地,两人在没有对该山场进行核实且陈某、李某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当场答复陈某可以造林。
  
  11月23日,30余名民工进入“梓木山”“矮天堂”开始砍伐。2010年冬天下第一场雪之前的一天,黄某某、杨某某等四名林业站工作人员到“梓木山”“矮天堂”查看造林进度,他们明知该山场林木被滥伐,即没有履行职责制止民工继续砍伐也没有通知森林公安,最终导致“梓木山”“矮天堂”山场的林木被全部砍伐。2011年6月8日,为应付国家林业部检查组对“梓木山”“矮天堂”的检查,黄某某才将该案报至靖州县森林公安局。
  
  经鉴定,该山场为天然林,被采伐的林木蓄积达403.9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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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戈亚敏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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