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开展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治行动
■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出租车驾驶员,将注销其服务资质,5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考试
红网湘潭站9月26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郑镱慧子 通讯员 刘涛)为提高我市城市客运服务质量,方便市民出行,9月25日,市客管局对外公布,即日起至12月31日,市客管部门正式启动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整治出租汽车强行拼客、拒载、议价、不打表计程、乱涨价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从严从重处罚,直至吊销违规人员的服务资格证。
从今年6月份开始,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各级单位、公司开展了“城市客运大排查、大整治、大规范、大提升”的专项行动,期间,市客管局共查处出租车不打表、议价、拒载等违规行为55台次。
“在检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出租车司机存在车辆乱停放、拒载等不文明行为,个别出租车仍不打表、议价收费。”市客管局出租车科科长梅皓介绍,尤其是在节假日前后、火车站和汽车站等地段,出租车乱象明显增多,市民投诉率也有所提高。
因此,市客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梅皓表示,在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进行全面审查,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后,市客管局将把出租汽车强行拼客、拒载、议价、不打表计程、乱涨价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对市区重点地段(建设路口、火车站、湘运中心站、砂子岭广场等)候客营运的出租车出现的乱涨价、一口价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检查与整治。
该局各执法大队将按城市客运大排查、大整治、大规范、大提升专项行动要求,继续加大对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日常检查和考核力度,严格按日常考核标准实施计分,同时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着制服设点、流动检查;着便装带证件暗访摄像取证)对出租汽车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本次行动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从业人员,我们将一律从严处理。”梅皓说,专项整治期间,被查处的各类违规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并纳入城市公共客运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对情节恶劣的违规人员,执法人员将强制其停运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守则,在学习培训经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后,才能继续上路营运。
“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出租车驾驶员,我们将坚决注销其服务资质,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报名考试。”梅皓呼吁,市民如遇到拒载、涨价、甩客、倒客等城市客运违规行为,可拨打投诉电话58224925举报,一经查实,客管部门一律从重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刘涛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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