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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争议互不相让 湘潭岳塘法院调解当庭给付

来源:红网 作者:李妮妮 胡飞云 编辑:王津 2013-09-27 09: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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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争议互不相让 岳塘法院调解当庭给付

庭审现场

欠款争议互不相让 岳塘法院调解当庭给付

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给付欠款现场

  红网岳塘站9月27日讯(通讯员 李妮妮 分站记者 胡飞云)“这是八万元,你现在点点数吧,看少没少。”“那我就点一捆,其他就不用点了,我相信你咯。”这是一起借贷纠纷案的当事人当庭给付时的对话,话语间双方态度谦和,之前心中的怒气和不满也早已释然。9月25日下午,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在双马镇镇政府公开审理了这起借贷纠纷案。

  经过当庭举证、质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最后,在法官主持调解下,被告张辉(女)同意当场将8万元欠款给付原告张谦。

  2013年4月3日,张明(张辉的丈夫)因急需资金周转,向张谦借款80000元,双方约定于2013年4月11日归还,借款时张明还将其位于岳塘区东坪街道伍仙宫3号一套246.22m2的私有房产作为抵押,并向张谦出具借条一张。还款日期到期后,经张谦多次催要,张明均未偿还借款。

  张谦表示,张明与张辉系夫妻关系,张明向自己所借款项系夫妻存续期间所借债务,张辉也有还款义务。张明的妻子张辉则称自己并不清楚丈夫的借钱行为和借款金额,不同意还款。

  协商无果,张谦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两人偿还欠款。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张辉一次性将八万元欠款支付给张谦。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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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妮妮 胡飞云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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