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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省办证手续费 衡南男子滥伐林木被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李智宏 编辑:杨洁 2013-09-30 1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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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衡南9月30日讯(通讯员 李智宏)考虑到办理林木采伐证需要交纳相关费用,一心为节约成本的肖某抱着侥幸心理,擅自雇请工人上山砍伐树木达19立方米。9月29日,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将被告人肖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起诉至法院。
  
  2011年3月份,被告人肖某以4100元的价格将衡南县相市乡许田村长塘组菅山的火烧树木买下,并与该组签订买卖树木合同,约定采伐手续等一切责任由被告人肖某负责。同年5月份,被告人肖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6名砍树工人对菅山的树木进行砍伐,并请司机胡某将砍伐的四车树木运至衡阳市木材厂出售,得款5000余元。经鉴定:采伐面积为19亩,立木蓄积19立方米,材积为11.4立方米。采伐树种为国外松、马尾松。
  
  案发后,被告人肖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提示: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因此,即使是在拥有对所需砍伐的树木所有权的情况下,也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采伐手续,方能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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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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