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沅江10月17日讯(通讯员 李亮 陈思迷)倒车时把别人的车刮伤却不认帐,在民警调解结案后,竟还尾随跟进别人家门将其打伤。10月16日,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张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3年6月26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在沅江市南嘴镇邮政储蓄所前倒车时不慎与卢某的车辆发生刮擦,张某见车上没人,正心存侥幸准备驾车离开,恰巧此时卢某从银行出来撞见了这一幕。卢某挡在车前质问张某:“你看看我的车被你刮了怎么办?”张某诡辩道:“你哪只眼睛看到是我的车刮的?”卢某见张某不承认很是愤怒,指着银行门口的监控喝道:“我没看见,监控看见了。”接着便让张某赔钱道歉,两人因此发生争执继而扭打在一起。身单力薄的卢某无法抵挡张某的攻击,两下嘴角就被打出了血,遂打电话报了警。
当地公安出警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达成了由张某赔偿卢某100元的协议,张某不情愿地当场支付了100元赔偿款,但口服心不服的张某并未就此罢休。在卢某开车返家之际,张某尾随在后,直到卢某将车停在南嘴镇某村附近的家中。随后,张某从自己车上拿了一根钢管,闯进卢某家中,趁其不备将钢管挥向了卢某的头部。经鉴定,卢某的伤势构成轻伤。
经卢某报警,当地公安机关当日便将张某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李亮 陈思迷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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