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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连续9次低保提标 30余万人受惠社会救助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华 编辑:刘飞越 2013-10-21 09:05:5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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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朱华

  “搭帮政府发的低保金帮我家渡难关呢!”昨日,接过社区工作人员送来的米和油,坡子街社区的低保户张润泉感慨万千。在长沙,像张润泉这样的困难群众有30余万人,去年全市年发放各类救助资金逾7亿元。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从1997年城市低保制度实施以来,长沙已经连续9次进行低保提标,形成了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并通过政策法规体系化、动态管理规范化、工作手段现代化、管理队伍专业化等举措,构建了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全纵深的社会救助体系,牢牢托举起一道“民生底线”。

  低保户主动退保回报社会

  “去年女儿大学毕业后,找到了工作,我就主动跟社区说不要低保了,应该给更困难的人。”左家塘街道赤岗社区居民毛利君2003年成为低保户,那时她丈夫因糖尿病引发尿毒症等多种并发症,婆婆也重病缠身。2011年,在女儿找到工作后,她立即到社区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主动提出退出低保,如今她是社区里的楼栋长,成了远近闻名的热心志愿者。

  像她这样的人还不少。与孙儿相依为命的76岁的唐奉廉在孙儿大学毕业后主动退保,平常热心社区公益,还省钱为灾区捐款捐物。

  低保是一项托底的民心工程。1997年,长沙首次实行城市低保制度;2005年,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多年来,长沙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此项保障制度。短短十几年,城市低保标准从最初的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400元,低保金支出从1997年的200万元增至2012年的6亿多元。此外,低保户还可以享受燃气、自来水水费、生活照明用电费、有线收视费等优惠和减免。

  孤寡老人住进“小康”敬老院

  走进长沙县果园镇敬老院,只见占地逾22亩的院落里错落有致分布着居住区和休闲区,餐厅、生日宴会厅、放映厅、理发室、阅览室、手工书画室、娱乐室、医疗康复室,一应俱全。

  “饭菜好,每餐四菜一汤,有荤有素;住得好,住单间套房,还有地暖呢;玩得好,玩牌看电视,唱歌跳舞都可以。”昨日中午,74岁的孤寡老人蒋明生正吃着热乎乎的饭菜,其中红烧肉和蒸南瓜是老人们自己点的菜谱,“这里简直就是小康敬老院,自从搬到这里后,每天都很快乐,病都好了。”

  在长沙,像蒋明生这样的五保对象有3.7万余人。为使农村五保对象全面得到保障,长沙加大财政投入,建成乡镇敬老院109所,并从2011年开始启动新一轮提质改造工程,其中果园镇敬老院就是2011年完成重建,于2012年初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区、县散居五保供养标准分别达到了每人每年3540元、2580元,集中供养标准分别达到了每人每年4860元、4260元。

  困难群众实现“病有所医”

  几年前发生的一个感人故事至今仍在长沙县传诵。白沙镇女孩黄某身患白血病,找到了合适的骨髓配型,却因巨额手术费而放弃。小黄的不幸被一名乡干部发现后,引起了长沙县各界爱心人士的关注。长沙县民政医疗救助和“爱心助医”基金为她解决了数万元资金,此外长沙县多个单位、部门、企业自发捐款,最终筹得善款达20余万元,帮助小黄完成了手术。

  实际上,围绕“病有所医”目标,2004年长沙就出台政策,对因患重大疾病造成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城乡特困家庭给予适当救助,经过不断完善,目前建立了城乡一体、与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的医疗救助制度。2011年,《长沙市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办法》取消了救助病种限制,降低了起付线,提高了救助比例和限额,最高每人每年可获1万元救助,对城市“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住院实行了全额救助。今年1-9月,长沙市共救助1.4万余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018万元,还为全市26万名低保对象资助参加居民医保。

  精神病人享受“四免”救助

  10月19日上午9时,天心区大托镇卫生院内,精神病药物免费发放活动准时开始,早已守候在此的50余名精神病患者或其家属井然有序地排队领药。家住黑石铺的高正荣老人是为44岁的儿子来取药的。“为了给儿子治病,有一年花了一万多,情况稳定点,后来又不行了,每个月都要花几百元买药来维持。”高正荣老人说儿子患病已20多年了,家里的积蓄都花在儿子身上。老人感激地说,“2006年6月19日,我们开始到药物救助巡诊点免费领药、免费体检了,儿子吃了这个药,状况一直很稳定。”今年,儿子又吃上了低保。

  据天心区民政局副局长李新洲介绍,每个月的18日、19日、20日,分别在天心区的3个卫生服务中心(院)向辖区内的精神病人免费发放药物。这种对精神病患者施行“免费发药、免费体检、免费住院、免费康复”的救助模式2006年6月开始,已经在全市全面开展,长沙是全国唯一对精神病人进行专项救助的城市,目前,全市年均救助精神病人1.5万人,每年免费住院治疗的重症精神病人2900多人次。

  同时,长沙市还形成了一系列补充性的专项救助。如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孤残儿童困境儿童救助,对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发放600元,建立了困境儿童信息卡,积极推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试点;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四级联动”机制和慈善救助制度等,据统计,长沙市针对困难群体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优惠政策多达23项。目前,长沙市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为基础,与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司法等专项制度相衔接,以经常性社会捐助、慈善救助和社会扶助为补充的“大救助”格局已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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