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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摸排烟花爆竹零售店600余家

来源:红网 作者:周游 编辑:王津 2013-11-04 09: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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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11月4日讯(分站记者 周游)11月的到来传递着2013年已经接近尾声的信号。每年的年底和春节前后都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记者从长沙县安监局获悉,目前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证工作正在进行,已完成全县600多家零售门店的现场核查,后期将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进行换证。

  “按照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必须到当地指定的批发公司进货,但是部分店主为了高额利润以低价进私货,产品安全质量无保证,容易发生燃放事故。”长沙县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减少一方面是由于市场萎缩自然淘汰,另一方面,由于长沙县近年来对烟花爆竹经营行业进货渠道进行严格管理,一部分长期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零售店因为签不到公司安全配送协议而被取消。据了解,去年全县共有烟花爆竹零售店651家,预计今年将减少到620家以内。

  据了解,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编号是由长沙市安监局统一派发的。从9月开始,县安监局就开始对星沙城区及各集镇门店进行现场核查,各镇(街道) 也对除集镇以外的经营门店进行了现场核查。对于安全条件差的门店现场要求其进行整改,并以镇街为单位,在每个门店统一配备了消防沙、消防水桶,并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为了保障安全,安监部门严格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必须达到安全条件才能换证经营。

  首先,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其次,县城和中心集镇原则上实行专店、专人销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乡村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安全距离,确保通道畅通。此外,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并与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人员聚集场所保持50米距离,与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的安全距离;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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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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