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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水利局严格项目管理 5亿资金“无渗漏”

来源:红网 作者:黄元发 编辑:高芹 2013-11-05 15: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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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邵阳11月5日讯(通讯员 黄元发)“经审计,近5亿元项目资金没有贪污、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行为”。11月4日,湖南省邵阳县审计局完成对县水利局近3年项目资金审计,在审计报告中如上结论。邵阳县水利局长坦言,得益于十项严格的制度。
  
  严格项目两轮公示制。项目动工前,第一次将水利项目名称,资金额度等在项目区进行公示;工程竣工后,第二次公示工程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等情况。
  
  严格工程招投标制。凡投资达到50万元的水利项目,一律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招投标。严格物资政府采购制。对水利项目大宗物资实行政府采购,不能纳入政府采购的零星物资,明确在县水利局指定的单位购买。
  
  严格项目建设监理与群众监督制。该局聘请具有监理资质等级的监理公司,对水利工程建设全面监理。组织成立由农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水利项目资金义务监督小组,所有报账发票,都必须由义务监督小组成员签字才有效。严格资金县级报帐制。规范报账办法和程序,控制资金支出范围,加强资金运行过程监理。
  
  建立资金管理责任制,实行工程款申请预付;健全核算手续,杜绝现金结算和白条入账;规范项目工程验收决算操作程序,做好资金核报、预决算工作,保证资金正确列支;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共同签字报账程序。
  
  提前介入制。项目初设时,资金管理人员直接参与项目规划布局和工程材料编制,使资金管理人员对人员对实施工程心中有数,保证专款专用和调度及时;参与工程督查,防止挪用资金。设备采购资金直付制。在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全部到位的情况下,该局才将属财政承担的资金,通知县财政直接拨付到供货商。
  
  预留质量保证金制。工程结算时,按造价的10%预留质量保证金,待运行一年后,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再退还保证金。严格考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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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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