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召开职工医疗互助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
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吴名凤出席会议
红网张家界站11月21日讯(分站记者 刘瑶)11月21日,记者从张家界市职工医疗互助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上了解到,张家界市总工会正式启动第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将使职工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再得到医疗互助给予的补助,从而降低职工个人自负费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吴名凤出席会议。
大会选举产生了张家界市职工医疗互助会第一届理事会。据了解,第一期医疗互助活动周期为一年,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2013年11—12月为第一期活动互助金统一收缴时间。凡张家界市市直及各区县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均可参加互助活动,参加人由所在单位工会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统一组织收缴互助金,每人限缴一份。
互助活动的资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筹措办法,主要来源于职工个人缴纳、工会经费资助、政府(行政)经费支持、社会赞助、利息收入及其他方式。互助金由张家界市职工医疗互助会专户集中存储并统一专项管理,全部用于参加活动职工的医疗费用补助,实行市级统筹、核算,在市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设立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同级政府财政、审计部门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检查审计和社会监督。
参加活动的职工患病住院时,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下的自负部分采取分段计算法享受补助。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部分补助45%,5001元至10000元的部分补助50%,10001元至20000元的部分补助55%,20001元至30000元的部分补助60%,30000元以上的部分补助70%。
吴名凤在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成立职工医疗互助会的重要意义,掌握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相关政策和关键点;要充分发挥职工医疗互助会的积极作用,准确把握工作方向,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更加贴近基层、方便职工;要充分支持职工医疗互助会的各项工作,把职工医疗互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职工参与率,扩大互助活动覆盖面,让更多的职工积极加入到互动活动中来,把职工医疗互助工作办成党政满意、社会认可、职工受益的民心工程。
来源:红网
作者:刘瑶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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