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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他人入室抢劫强奸他人 获刑15年

来源:红网 作者:陆义 欧阳勇 编辑:康晓乔 2013-12-03 12: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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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乡12月3日讯(通讯员 陆义 欧阳勇)今年36岁的娄底双峰县人彭新(化名)因为涉及抢劫和强奸案,在12月2日被湖南湘乡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13年4月3日凌晨,彭新伙同杨某窜至湘乡市毛田镇居民刘某家中,在踢门入室后,彭新用被子蒙住刘某的头,并用刀子威胁刘某。两人抢得现金600元和一部手机后,彭新对刘某实施了强奸;在2013年6月9日,彭新又故伎重演,窜至湘乡市毛田镇羊古村尹某家中,采用暴力手段抢得尹某的手机一部和花坛一个。随后,彭新被湘乡市公安局毛田派出所抓获。
  
  湘乡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彭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了抢劫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于是依照法律判处了彭新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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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义 欧阳勇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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