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12月9日讯(分站记者 李文婧 陈登辉)近日,长沙县政府法制工作培训会召开。县直机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镇街法制工作分管负责人共160多人参加了培训。
从此次法制工作培训会上记者获悉,除了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等情况做出答复。
本次培训为期一天半,授课老师均为省、市、县法制办负责人,培训内容包括“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中国”、“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则和程序”、“如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合同审查的几点体会”等。
来源:红网
作者:李文婧 陈登辉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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