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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不明码标价 “市物价局监制”标价签竟系伪造

来源:红网 作者:石镇瑞 编辑:康晓乔 2013-12-10 09: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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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12月10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石镇瑞)12月9日,有市民向我们反映,位于湘潭岳塘区书院路的万福龙超市亚思连锁店存在未明码标价和不打购物小票的行为。

  我们来到万福龙超市亚思连锁店时看到,门口摆放的水果、果篮和花束等商品没有贴标价签;部分商品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和内容进行明码标价,只使用了简易的白色标价纸标明价格,缺乏商品的其他信息;大部分商品使用的是由万福龙便利店统一印制的标价签,标价签下方印有“市物价局监制”几个字。

  当我们就部分商品没有进行标价向店主提出质疑时,店主表示是标价签脱落的原因。店主说,由于收款机损坏后未添置新的机器,便不再打印购物小票。

  随后,我们咨询了市物价部门。“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明码标价的标价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标价方式进行监制。未经监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和销售。”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说,“正规的标价签不是由市物价局监制,而是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监制,该连锁店使用的自制标价签属于私自印制,不符合相关规定。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以处5000元的罚款。”

  《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市物价部门提醒,市民遇到价格违法行为时,可以通过12358价格热线进行举报,并注意收集证据。

来源:红网

作者:石镇瑞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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