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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恋爱花费未果 男子一把火烧了前女友家杂屋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高喜朝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胡弋 2013-12-30 09: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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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12月30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高喜朝)宋诚在与前女友恋爱时,对对方疼爱有加,每月还支付了一定的生活费。一分手,两人就开始算账了。在讨要恋爱期间花费未果后,宋诚竟一把火将女友家房屋点着。12月29日,该案在湘潭县法院审结,宋诚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1年2月,宋诚与陈洋成为男女朋友。恋爱期间,宋诚每月支付生活费给陈洋。2012年5月,因陈洋另寻新欢,宋诚要其退还生活费,遭到拒绝。宋诚为此心怀恨意,决心报复。
  
  2012年10月26日上午11时许,宋诚携带3捆稻草,来到陈洋家的杂屋后,将稻草放置在屋垛下点燃,致使杂屋被烧毁。经鉴定,被烧毁的财物价值25735元。
  
  事后,宋诚的家属与陈洋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损失共计32800元。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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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涛 高喜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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