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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昨起正式开始施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来源:红网 作者:赵鹏 陈妹兰 编辑:王津 2014-01-02 1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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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1月2日讯(分站记者 赵鹏 通讯员 陈妹兰)开设一家公司,首先需要将投资资本存入银行验资账户后,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从今年元月1日起,在长沙县开设公司,登记机关不再对公司的实收资本进行验证,而是采用注册资本登记认缴制度。去年12月31日,记者从县政府召开的全县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县将按照市政府要求,从今年元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实行商事主题年报备案制度;实行工商登记注册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的登记制度;实行商事经营主体异常名录制度;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构建统一的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逐步推行网上登记服务。

  “比如要开一个投资100万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前是要求首次出资额必须在20%以上,也就是第一次要交20万以上,剩余的80万要在2年内缴足,但现在改革后,取消了这一限制。”长沙县工商局局长舒曲介绍,此次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将被取消,住所、经营范围等不再有严格限定,创业门槛大幅降低,登记手续和环节进一步简化,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增长。

  同时,在过渡期内将实行“双轨制”。因充分考虑到市民对改革的事项、内容有一个熟悉的过程,为方便群众办事,此次长沙改革对过渡期的登记工作做出了人性化安排,实行“双轨制”,即商户既可按照改革后的规定申请登记,同时也可按照改革前的原规定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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