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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环保局制定《廉洁从政“十不准”》

来源:红网 作者:寻芳 编辑:王津 2014-01-03 15: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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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1月3日讯(分站记者 寻芳)近日,长沙县环保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重申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紧迫性,进一步规范环保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

  长沙县环保局制定《廉洁从政“十不准”》,包括不准在环评审批、行政评审、环境执法中收受任何单位的专家费、咨询费、评审费和劳务费,不准索拿卡要工作对象的“红包”、礼金、礼品、产品和各种有价证券等。所有工作人员(含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环保工作人员)一旦违反“十不准”,将受到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死法机关。

  “环保工作牵涉面广,把关要求严,但这并不能成为对待企业、群众态度生硬,以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的借口。”长沙县环保局负责人说,即日起,将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欢迎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举报,局纪检监察室:0731-84067135,或局办公室:0731-8401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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