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4日早上,王某宣携带一根撬棍骑摩托车流窜到衡南县洲市乡寻找盗窃作案目标,其发现灵官村耀明组被害人王某芹家中无人,就用撬棍撬开王某芹家后门进入一楼,在卧室皮箱里翻到411元钱后,又上到二楼,在二楼卧室翻找东西时被赶集回来的王某芹发现。王某宣为了逃跑,便从王某芹家二楼阳台上跳下意图逃跑,不幸将双腿摔伤,不能行走,被当地群众逮个正着。
王某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
来源:红网
作者:龙丽娟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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