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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男子多次服刑不悔改 再次盗窃“四进宫”

来源:红网 作者:谢新华 彭超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胡弋 2014-01-06 17:00:4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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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新田1月6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 彭超)2014年1月3日,曾三次因盗窃他人财物被判刑的宋某又因盗窃罪被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出生于1970年代未的宋某,2001年、2004年、2010年三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2年初释放,但其不思悔改,继续行窃,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初期间,宋某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四次实施盗窃,共盗得他人豪爵、豪江、大运等型号摩托车四台及电子计算机一台等物,所盗财物共价值人民币一万余元。
  
  新田县公安局接失主报警后,及时对四起盗窃案件立案侦察,经现场勘查及走访调查,锁定有前科的宋某为重大作案嫌疑人,但宋某闻讯潜逃至广东省。新田县公安局在广东警方的配合下,通过追逃于2013年10月底将宋某抓获归案,及时查清相关案情,侦察终结案件经检察院审查,2014年1月3日经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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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新华 彭超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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