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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犯大错今日诚心改 社区矫正让他们重新做人

来源:红网 作者:吴珊 编辑:高芹 2014-01-13 15: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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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1月13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吴珊 通讯员 郭勇)“年轻时犯下的错误,已经得到应有的惩罚。现在只想尽我的能力,洗清自己的罪行,用善心回报社会。”1月12日,社区矫正对象冯某向石潭司法所交上了当月的思想汇报。

  在他的带动下,石潭所41名矫正人员先后涌现出了5名公益劳动积极分子和6名公益活动积极分子。

  2011年11月,湘潭县石潭镇的冯某因贩卖毒品罪,被雨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刚到所里报到时,冯某很内向,也有些自卑心理。”石潭司法所所长林大红介绍,冯某被判刑时刚满30岁,正是干事业的好年龄。“错误已经犯下了,最重要是着眼未来,认真改过,你还年轻,一定大有可为。”工作人员这样劝他。

  “从第一天到所里报到开始,冯某的服刑态度就很好,每次学习他都早早来到教室,认真做好笔记,每个月的思想汇报也非常深刻,多次得到加分和通报表扬。”林大红说,除此之外,在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冯某也格外卖力,积极肯干。

  服刑期间,冯某和朋友在湘潭市雨湖区创办了企业,经营得还不错。

  2012年,冯某老家修路,他听说后,马上送去了2万元现金;2013年6月,各乡镇遭遇大旱,冯某又到司法所,主动捐出了1000元;冯某还组织朋友多次捐资助学,累积捐出了7000余元。

  鉴于他在服刑期间表现优异,司法所已向上级部门申请减刑半年。

  至2013年8月,湘潭县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22人,其中刑满解矫284人,成功减刑、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各1人,累计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5人次、累计警告7人次。

  目前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438名,全部建立了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实施了GPS手机定位监管,没有一名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来源:红网

作者:吴珊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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