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超市位于雨湖区昭潭乡范围内。今年1月初,一家品牌食用油供应商要在这家超市外墙上悬挂广告,于是他们便找了家户外广告公司承办。而广告公司又将这项业务转包给了周某等人。
1月4日,周某在超市外墙安装广告牌时,因操作不当,从3米多高处摔了下来,导致头部严重受伤。周某被送到医院抢救,但两天后因伤重不治身亡。周某家人找到这家广告公司时,公司负责人已不知去向。
对于这起事故,周某家属认为,“当时作业时没做好防护措施,广告公司、供应商都该担责。”而食用油供应商则表示,周某自己不小心摔下来,本身也存有过失。
协商过程中,昭潭派出所民警到现场维持秩序;同时,乡司法所、综治办的调解员也介入了这起纠纷的协调。
经过几天的调解,周某家属情绪逐渐稳定,食用油供应商也认识到了安排工作时的疏忽。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超市不承担赔偿责任,食用油供应商一次性赔偿周某家属相关费用38万元,并保留对广告公司的追偿权。
来源:红网
作者:李政葳 冯羽洁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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